用工 · 合规日历
在泰国雇人,一年要做完哪些动作:用工合规日历
直接结论
用工这条线的义务分散在社会保险局、劳工保护与福利厅、就业厅、移民局四家,各有各的期限,没有任何一方会替你统一提醒。最容易整段漏掉的三件是:每年 1 月的用工情况年度报告、员工福利基金的次月 15 日缴费与变更申报、以及外籍员工的90 天报到——前两件很多企业根本不知道存在,第三件常被误以为公司拿了资质就能豁免。
「在泰国雇人要做什么」这个问题,没法用一句话回答,因为它不是一件事,是四家机关各自的一串期限。它们互不通知、互不代管,漏掉哪一条,通常都不是因为难,而是因为压根没人知道有这一条。这篇把它们排成一张表。
01每个月要做的
- 社会保险:按月申报并缴纳,雇主与雇员分别承担。计费工资的上限与下限近年同时调整,且上限分阶段上行——如果 payroll 还按旧基数跑,缴少了要补,预算也做低了。
- 员工福利基金(EWF):适用于雇用 10 人以上、且未设立公积金(PVD)或同等福利计划的企业。缴费须在次月 15 日前完成,迟交或不完整按月计罚。
- 薪资个税代扣:按支付月申报,与社保同属「发了工资就产生」的月度义务。
社保不等于全部。做用工总成本测算时,社会保险、工伤补偿基金(按行业风险分类确定费率)、员工福利基金或公积金要一起算。只算社保那一项,成本一定偏低。
02每年要做的
- 每年 1 月:用工情况年度报告。雇用 10 人以上的雇主须向劳工保护与福利厅提交。这一条近年由「劳动监察员书面要求时才交」改成了强制年报——改动本身没有大张旗鼓地通知到每家企业,结果是大量中资企业整个不知道有这件事。
- 年度个税与年度结算相关申报,与财税线并行。
03每次人员变动要做的
- 员工入职:办理社会保险登记,有规定期限。
- 员工离职、被解雇或合同终止:若适用员工福利基金,雇主须在次月 15 日前提交用工变更表。未按期提交名单或更新信息、提交虚假信息的,可能涉及罚金乃至监禁。
- 外籍员工取得工作许可后:15 天内须办理雇佣与外籍人士工作的通报。
- 外籍员工离职:须在雇佣结束前的规定天数内报备,不能等人走了再补。
04外籍员工另有三条各自独立的线
这三条不与上面的月度、年度义务合并,各走各的:
- 签证到期:以职业或工作为目的的延期,须持有效工作许可,应在到期前至少 15 天提交。
- 工作许可到期:工作许可这条线断了,签证延期也跟着断——两者是绑在一起的。
- 90 天报到:连续居留超过 90 天即产生,按周期滚动。网上申报只能在到期前 15 天内提交,早了不收。特别法项下的一站式通道同样要做,没有豁免。
另外,每一次出境之前要先确认回头签——没办就出境,当前签证作废,这条线要从头再走。
05三个「15 天」不是一回事
用工与居留这两条线上有三处 15 天,方向不同,记混就会办错:
- 员工福利基金的缴费与变更申报:次月 15 日前(一个日期)。
- 签证延期:到期前至少提前 15 天提交(越早越安全)。
- 90 天报到:只能在到期前 15 天内提交(早了系统不收)。
06最容易整段漏掉的三件
- 用工情况年度报告——不知道有这回事,所以从来没报过。
- 员工福利基金——以为交了社保就算尽了义务;而如果既没设公积金、也没登记这项基金,就是两头都没有。
- 90 天报到——以为公司拿了促进资质,员工的居留义务就一并豁免了。它是按个人居留时长产生的,与公司资质无关。
07怎么把它变成不靠人记的东西
- 一张滚动表:月度义务按月重复;年度义务标死在 1 月;人员变动类挂在入职/离职流程里触发,而不是靠想起来。
- 外籍员工每人一行:签证到期、工作许可到期、下次 90 天报到、最近一次出境是否已办回头签。
- 责任落到人:每一行都写清谁提交、谁核回执。跨机关的事最容易在「以为是对方在管」里掉下去。
需要说明的是,上述各项的具体金额、费率、天数门槛与生效阶段随官方公告更新,不同规模与行业的适用范围也不同,本文只列结构与期限逻辑,不列具体数值。建议由顾问团队按你公司的人数、是否已设公积金、有无外籍派驻人员,把这张表落成一份带具体日期的清单并代为盯办——这条线上出问题,几乎从来不是因为难,而是因为分散在四家机关、没人统一在管。
信源与依据
- Ministry of Labour (MOL) / 劳工保护与福利厅:《劳动保护法》第 9 号修正案项下新增的雇主强制性年度申报义务——雇用 10 人以上的雇主须于每年 1 月提交用工情况年度报告,此前仅在劳动监察员书面要求时才需提交。经三份独立解读(Tilleke & Gibbins 两篇、PwC 一篇)一致印证。检索核对 2026-08
- 一般性说明(员工福利基金):强制性员工福利基金适用于雇用 10 人以上的企业,已设立公积金或同等福利计划者可豁免;缴费须于次月 15 日前完成,迟交或不完整按月计罚;员工离职、被解雇或合同终止的,雇主须于次月 15 日前提交用工变更表;未按期提交名单、未更新信息或提交虚假信息可处监禁与罚金。以上依 PwC Thailand 法律快讯整理,费率与罚则金额本文不列,以劳工主管机关现行规定为准。检索核对 2026-08
- Immigration Bureau(移民局):以职业或工作为目的的签证延期须持有效工作许可,应在当前签证到期前至少 15 天提交;连续居留超过 90 天须按 90 天周期申报住址,投资促进、工业园区管理局与石油等特别法项下的通道同样要求;网上 90 天报到须在到期日前 15 天内提交,早于该窗口不予受理;未办回头签出境者当前签证作废。检索核对 2026-08
- Ministry of Labour (MOL) / 就业厅:工作许可官方表格所载——取得工作许可之日起 15 天内须办理雇佣与外籍人士工作的通报。原件视觉核对 2026-08
- 一般性说明:社会保险计费工资上下限的调整幅度与生效阶段、工伤补偿基金费率区间、员工福利基金费率与罚则金额、社保登记与申报的具体截止日,均随官方规定更新且按企业规模与行业区分,本文不列具体数值;涉及具体天数的遣散与裁员规则须回溯《劳动保护法》及其修正案原文核实。办理前以社会保险局、劳工保护与福利厅、就业厅与移民局现行公告为准,个案适用请由顾问团队核实后判定。
本页口径由中税泰国顾问团队对照官方原文核对;顾问团队每周跟踪 BOI、税务局(RD)、商业发展厅(DBD)、海关(Customs)等官方公报,官方口径变动时本页会更新并标注。
免责说明:本资料基于 2026-07 的法规与政策整理,供了解参考。泰国 BOI 类目、优惠条件与外商投资规定更新频繁,具体项目执行前请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,并由顾问团队结合个案出具正式意见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