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进工业园区,是跟 BOI 二选一,还是能一起用?
不是二选一。IEAT《工业园区管理局法》与《投资促进法》是两套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,持地、引进外籍人员、外汇汇出等权益条文几乎逐条对应,可以并行考虑;但企业所得税免税只有 BOI 能给,IEAT 法不含这一项。落在自由区的项目另有一层进出口免税机制,免的是出口、不是内销,算错账很常见。
不少中资制造企业选址时会问:厂子落进工业园区,是不是就等于拿到了促进优惠?或者反过来担心,BOI 那边给不了的,园区是不是也给不了?两个假设都不准确——工业园区管理局(IEAT)法与《投资促进法》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,法源不同,但不少权益条文的写法几乎逐条对应,理解清楚才知道什么时候该用哪一套,什么时候两套一起用。
01先分清楚:一般工业区和自由区不是一回事
IEAT 法把"工业园区"分成两种,权益完全不在一个层级。一般工业区,供工业、服务及相关业务经营使用;自由区,进区货物在关税、增值税等方面享有额外的权利与优惠。落在哪一种区,直接决定进口料件后续怎么处理——这一点在签租约、定选址之前就要弄清楚,不能笼统地说"进了工业园区"。
02IEAT 与 BOI 权益条文高度对应,但不是同一套
把两法的权益条文摆在一起看,能看出它们是平行立法,措辞成对出现,这不是巧合,而是两条独立的政策通道:
- 持有土地所有权:IEAT 法允许园区(含自由区)内的企业持有园区土地所有权,面积由委员会酌定,可以超过其他法律对外资持地的一般限制;《投资促进法》第 27 条对获促进的企业也有类似安排,两条路各自成立、互不依赖。
- 引进外籍技术人员与专家:IEAT 法允许技术工人、专家及其配偶与受扶养人按委员会核定的人数与居留期入境,可以超过一般限额;《投资促进法》第 25 条的措辞几乎逐字对应。两套体系都只批核准的职位——换岗、兼任在两边同样越界。
- 外汇汇出:住所在境外的经营者可汇出带入的资本及其收益、以及经核准借款的利息,两法在这一条上的结构相同。
03自由区的两道闸:进去免得宽,出来补得全
落在自由区的项目,进口优惠单独成一套机制,和 BOI 项下的进口免税不是一回事,范围还更宽:货物进自由区,可以一次免掉投资促进法项下的特别费、进口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——而 BOI 第 28 条只免进口关税一项。
但这不是永久豁免,而是延后。料件进自由区免税、在区内加工,如果最终出口,免税就此兑现;如果加工后运出自由区、在泰国境内销售或使用,进口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连同投资促进法项下的特别费全部要补回来——而且补税范围不只是当初进来的那批原料,还包括在自由区内加工制造出的产成品、副产品及其他物品。
04落地前要想清楚的四件事
- 需不需要自有土地? 需要的话,落进 IEAT 工业园区依园区法持地,和 BOI 项下的购地权是两条法源不同、各自独立的路,可以分开评估。
- 产出主要外销还是内销? 外销为主,自由区的免税范围比 BOI 单纯的进口关税免税更宽;内销为主,自由区出区补税会把免掉的基本都要回来,价值大打折扣。
- 要不要企业所得税免税? IEAT 法这几项权益都不含 CIT 免税,要拿这一项只能走 BOI——两套可以并行考虑,不是非此即彼。
- 外籍人员怎么配? 两套体系都给通道,但都锁死"只能干核准的职位",岗位变动前先核对是不是仍在核准范围内。
具体项目落在哪种区、能不能叠加两套权益、自由区出区核算怎么设计,需要结合厂址、产品外销比例与投资规模逐项核实,建议在签租约或递交 BOI 申请之前,由顾问团队按个案核对现行公告与条件。
信源与依据
- Industrial Estate Authority of Thailand (IEAT):《工业园区管理局法》(Industrial Estate Authority of Thailand Act B.E. 2522)第 4、44、45、46、47、48、52 条,一般工业区与自由区定义、持地权、外籍人员配额、外汇汇出、进出自由区的关税/增值税/消费税处理,检索核对 2026-08
- Board of Investment (BOI):《投资促进法》(Investment Promotion Act)第 25、27、28、36、37 条,促进企业持地权、外籍人员引进、机器进口免税、原料免税(限用于出口)、外汇汇出的对应安排,检索核对 2026-08
- 一般性说明:本文不构成对任何项目选址方式、能否叠加两套权益或免税范围的判断;个案须由顾问团队结合厂址、产品外销比例与投资规模,在申请或签约前核实现行官方公告,以 IEAT(ieat.go.th)与 BOI(boi.go.th)为准。
